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3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新闻发言人吴春耕,新闻发言人毛健围绕“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降低交通运输物流成本”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毛健表示,即将到来的“清明”以及4天小长假的“五一”期间,收费公路对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免收通行费,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
以下为答问实录:
记者:经国务院批准,2019年劳动节放假是调整为今年5月1日至4日,请问一下小汽车的通行在这期间是否是免费的?谢谢。
毛健:感谢你的提问。根据 2012年国务院印发实施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
根据这个文件的精神,马上临近的“清明”以及4天小长假的“五一”期间,收费公路对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免收通行费,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
节日期间,我部将积极指导各地交通运输部门,结合本地区近年路网运行监测和统计数据,对易发生拥堵缓行的高速公路路段及收费站进行全面排查和治理,及时发布出行提示信息,强化收费站和服务区管理,加强ETC推广应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在节假日期间安全、便捷、舒适出行。
责任编辑:宋雨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