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不顺心、对公司制度不满意、家中有事想辞职等等,这些作为职场人常常会遇到的问题,你知道应该怎样规范的处理吗?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吧!
小明毕业后与一家贸易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入职两个月后因不满公司业绩考核制度,遂提出辞职。公司以工作任务未完成为由拒绝解除合同。经过多次交涉,公司同意解除合同,但要求小明按照合同中违约责任条款支付月工资2倍的违约金。小明遂投诉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
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现象时常发生,尤其是刚毕业的大学生,用人单位往往以要求支付违约金的方式迫使劳动者忍受不公正待遇。那么,类似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条款是否合法有效呢?劳动者违反这类条款是否应当承担支付违约金的法律责任呢?
答案是否定的。
我国现行有效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通读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我们得知,能够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只有以上两种情况,即一是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条款的违约责任,二是劳动者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专项培训,但违反服务期约定。
同时,我国现行有效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由此可见,该公司与小明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无效,其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做法不合法,小明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可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一方如若违反合同,应当支付对方违约金。那么,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约定,劳动者是否可以追究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呢?
答案是肯定的。
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处于天然的优势地位,我国劳动立法的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对于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我国劳动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并无特别规定,那么,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约定违约责任,则用人单位要受合同法和该条款的约束。同时,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那也就意味着,违约金条款对于劳动者没有法律效力,但对于用人单位,是有法律效力的。如若用人单位违反合同约定,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劳动者来说,离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劳动者无特殊情况(《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随时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呢?
答案是否定的。
我国现行有效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此处规定一方面表明了从立法层面上要尊重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同时,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也要坚守诚实信用原则。当然,从情理上也是合乎逻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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