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记者从武汉市纪委获悉,因违规操办女儿婚宴,蔡甸区一名村支部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梁述革,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3月参加工作,1992年3月至2002年任新集村村委会委员,2005年8月至2008年8月任新集村村委会委员,2008年8月至2014年11月任新集村村委会主任,2014年11月至今任新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2018年9月29日至30日,因女儿出嫁,梁述革在家中操办酒席32桌,共计宴请180人左右,共计收受礼金2万余元。其间还宴请了14名村干部、村民等亲戚以外人员,并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4200元。
办案人员介绍,梁述革身为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超范围宴请了除亲戚以外的村干部和村民等,并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梁述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条例原文
2016年1月1日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执纪者说
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是铁规矩、硬杠杠,必须长期坚守,半步不能退,寸步不能让。各级党组织负责同志要当好“头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反对铺张浪费,带头管好家人,带动党员和公职人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亲戚朋友和身边群众大力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的新风正气,推动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
来源:长江日报 记者高萌 通讯员武纪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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