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乱挖塘养虾出事了!厦门四人被判刑,原来是他坑了亲戚

2019-11-01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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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甲把农田挖成池塘,严重破坏种植条件。为逃避法律责任,他竟让三个亲戚作伪证,企图让占用的土地面积达不到立案标准,最终四人一起获刑。

近日,同安区检察院以涉嫌占用农地罪、妨害作证罪对吴某甲提起公诉,以涉嫌包庇罪对吴某乙等三人提起公诉。经同安区法院审理,判处吴某甲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吴某乙等三人均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目前判决已生效。

农田挖成养虾池被查后做“表面工作”

2017年3月至9月间,吴某甲向同安区某村村民租赁一片农用地,挖掘为约40厘米深的池塘。随后,他搭大棚、设置抽水设施、盖管理房……前后投入24万余元,准备养虾。

2017年10月,该镇土管所工作人员赶来劝阻,表示该地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但吴某甲没有将农田恢复原样,而是将池塘改为水面上种植水叶菜,水下用于养虾,自以为这样仍是种菜,不会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不过,经原厦门市国土房产局鉴定,吴某甲占用的农用地总面积10154.92平方米,其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0080.48平方米。该地域范围内的农用地种植条件已遭受严重毁坏,已不具备耕作、种植条件。根据刑法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与亲友签虚假租地协议连累3人触犯包庇罪

2017年11月间,吴某甲为逃避法律责任,找到表弟吴某乙、岳父苏某甲和姑丈苏某乙,希望三人假装分别承包涉案地块的部分土地,以使吴某甲非法占用的土地面积达不到立案标准。三人法律知识淡薄,碍于亲戚情面均表示答应,签订了由吴某甲提供的虚假租地协议书,并向国土部门、公安部门提供虚假证言。

来源:厦门网、厦门晚报 记者 陈万泉 通讯员 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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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虾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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