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 3县市获立项

2020-01-11 10:24  

近日,我省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立项结果通过公示,应城市、远安县、荆门市东宝区获立项。

今年10月,省水利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县域为单元,突出系统治理,统筹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河湖管护等水利措施,以河流水系为脉络,以村庄为节点,集中连片统筹规划,并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水域岸线并治,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县域综合治水示范样板,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美乡村,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近年来,农村河道整治在防洪保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治理目标和治理措施相对较单一,与老百姓对身边的水环境、水生态的要求还有差距。此前,我省将小微水体治理纳入河湖长制考核,解决向小微水体乱排污水、乱倒垃圾等问题,改善小微水体面貌,提升水质,消除居民“身边的污染”,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

来源:湖北日报(记者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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