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国逐步取消活禽市场交易
7月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稽查专员陈谞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据了解,70%以上的畜禽肉、水产品、蔬菜水果均通过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进入市场流通。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督促各地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以北京新发地市场为警戒,着力排查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的风险隐患,部署加强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风险的管理。
一是根据疫情防控新形势、新要求,指导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责任,保证销售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最大限度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和疫情传播风险。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对无法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肉类,无法提供产地证明、购货凭证的水产品一律禁售禁用,加大对位于地下、半地下场所的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的抽检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不合格产品。
三是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禁止食用野生动物,限制活禽交易和宰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广活禽集中宰杀,逐步取消活禽市场交易。
四是加强菜篮子产品的价格监测,保证粮油肉蛋等生活必需品价格水平的稳定,加强对社区菜店、农副产品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督导检查,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掺杂使假等食品安全犯罪行为,保证市场食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质量安全。
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禁止食用野生动物,限制活禽交易和宰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广活禽集中宰杀。
在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方面,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割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确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决定,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公告》。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查封、关闭野生动物违法经营场所,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截止6月中旬,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查办野生动物违规交易案件450件,共检查农贸市场等各类经营场所1772.6万个次,检查经营户5631.2万户次,停业整顿市场及经营户1.2万余家。
多地全面禁止活禽交易 推广生鲜上市
山东:6月10日记者从济南市政府网了解到,《济南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发布,《办法》提到,济南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拟禁止从事活禽交易经营行为,在禁止活禽交易区域内从事活禽交易的,将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安徽:2020年3月12日,马鞍山市发布《禽肉产品冰鲜上市实施办法》。即日起,市区和县城全面关闭各类活禽交易市场,禽肉产品全面实现冰鲜上市,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同步实施。自2021年2月12日始,全市域范围内全面关闭各类活禽交易市场,禽肉产品全面实现冰鲜上市。
云南:昆明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就主城区禁止活禽交易、宰杀及规范禽产品经营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福建:自2020年3月15日开始,福建漳州市中心城区市场、摊位、商铺家禽(鸡、鸭、鹅、鸽子等家禽)交易将实施集中屠宰、集中检疫检验、白条配送上市的管理办法。2020年4月1日,福建省发改委、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等九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家禽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厦门、福州要全面推行禽产品冰鲜上市,逐步取消活禽交易,力争到2025年,该省城区以上市场冷鲜、冷冻禽产品供应占比达到30%以上。
贵州:2020 年 2 月 1 日零点开始。兴义市城区十个街道办事处辖区永久禁止活禽交易和活禽宰杀行为,乡镇休市结束时间根据疫情监 测情况另行通知。
重庆:2020年2月29日,重庆渝中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了《关于在渝中区范围内禁止活禽活兔交易和宰杀的通告》,即日起,在渝中区范围内全面禁止活禽活兔的交易和宰杀,实行“冷链配送、冰鲜上市”的经营模式。
5月8日起黔江区活禽实行“集中屠宰、统一检疫”,禽肉实行“冷链配送、冷鲜上市”。
凡是进入市场的“白条禽”必须具备“两证一标”(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二维码脚环标识)。
四川:眉山市彭山区从2020年2月10日起,全面禁止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内及市场外活禽(指鸡、鸭、鹅、肉鸽、鹌鹑等)宰杀,全部转型为白条禽或禽产品销售。
河南:2020年3月5日起,信阳市中心城区全面禁止活禽活畜交易及宰杀,将采用堵疏结合的方式,安排从业人员转岗就业。
湖南:郴州市近日发布通告,从2020年3月20日起,在郴州市中心城区实行家禽集中屠宰、宰销分离。禁止在农贸市场、超市等公共场所进行非法活禽交易和宰杀活禽。
广东:今年9月起,在梅州城区严格落实活禽经营限制区相关规定,全面实行活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
从2020年5月11日起,永州市开展联合执法,依法集中整治中心城区活禽交易及屠宰经营行为,实行活禽“规范交易、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冷鲜配送、白条上市、宰销分离”。
安徽合肥:2020年4月16日,《合肥市禽产品交易管理 办法(修订草案)》正式对外公开征求意见。相比之前的《合肥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最大的变化是,“本市城区范围内全面禁止活禽交易”。该意见稿提出, 瑶海区、庐阳区、包河区、蜀山区、经开区、高新区、新站高新区辖区内不得设立活禽交易市场。
来源:央视新闻,国际畜牧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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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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