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各地偷猪案件不断。江西上栗的养殖户黄某从胡某那里高价买了一头母猪,本想趁好行情赚一笔,没想到刚买回来三天,这头母猪就因难产死掉了。心生怨念的黄某秘密潜入胡某养猪场,盗走三只仔猪。近日该案件宣判,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四千元。
买母猪难产死亡不服 男子盗窃猪仔获刑罚
近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黄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据悉,2020年3月20日,被告人黄某以13800元的价格从胡某处购买了一头母猪,三天后该母猪因难产而死。同月24日凌晨,被告人黄某想到此事便心生愤恨,欲报复胡某,遂骑摩托车来到胡某在上栗县金山镇某村经营的养猪场附近,秘密潜入养猪场,盗走三只猪仔。经上栗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猪仔价值人民币4500元。案发后,被告人黄某主动到上栗县公安局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黄玉根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系自首,能认罪认罚,可从轻从宽处理,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四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另查明,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了被盗的三头猪仔,并依法返还给被害人胡某,因胡某担心猪仔感染病毒而拒绝接受,便由被告人黄某饲养,但几天后该三头猪仔因病死亡。被告人黄某所在金山镇丰龙村委会亦证明被告人黄某家庭生活困难。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为报复他人而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赃物折款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黄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其所应缴纳的罚金,因家庭生活困难,可以延期缴纳。被盗的三头猪仔已死亡,被告人黄某应予退赔,根据被告人黄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所在社区矫正机关的评估意见,对其可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27头生猪不翼而飞,幕后黑手竟是合伙人
一夜间猪栏27头生猪不翼而飞,到底是何人如此胆大?细查之下,幕后黑手竟是自己的生意合伙人!近日,韶关翁源公安快速破获一宗盗窃案,依法对涉嫌盗窃罪的李某标执行逮捕,为“飓风2020”专项行动添砖加瓦,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公安工作满意度。
据事主李先生陈述,其平日帮忙管理哥哥投资搭建的养猪场,负责给养殖的1000余头生猪喂食、清理和看管猪场,生活起居都在猪场。6月25日端午节那天,李先生和工人从猪场回到家里与家人团聚吃饭,第二天早上,李先生给猪喂食时,察觉到有几个猪栏的猪数目不对劲,细数之下,竟然有27头生猪不翼而飞。这批生猪从今年4月养殖到现在,每头体重已达100余斤,按照市场价值来算,已是一笔不小数目。
接报后,翁源县公安局江尾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调查该案。通过分析与多次走访现场,侦查人员发现该猪场位于人烟稀少地段,附近仅有几个养殖场,且通往猪场的道路必定经过这些养殖场。民警调取周边养殖场监控视频,经过筛选排查,发现6月25日晚有2名男子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多次在猪场附近出没,车上还搭载着活物。民警断定车上载着的就是李先生失窃的生猪。
通过“智慧新警务”大数据平台分析,民警迅速锁定2名运送生猪的男子王某和曹某。经查明,两人系给李先生哥哥的养猪合伙人李某标修建猪场的工人。案发当晚,李某标以与李先生哥哥为养猪合伙人为由,欺骗王某、曹某两人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将受害人猪场内的27头生猪运送至其老房子里。为了不让当事人察觉,李某标还专门交待两人分别从每个猪栏里挑选几头。
李某标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万没想到会被日夜与猪相处的李先生识破。民警锁定嫌疑人后,立即对李某标展开缉捕,在网警部门及大数据的支撑下,于7月1日成功抓获李某标,并于李某标老房子处起获生猪27头。铁证如山,李某标不得不如实供述了自己盗窃生猪的犯罪事实。
原来,嫌疑人李某标与李先生哥哥2019年合伙出资搭建了两排猪栏用于养猪,搭建好后两人各自使用一排猪栏。期间李某标猪栏外围遭到塌方,其多次找到李先生哥哥共商修缮费用未果,便对其猪栏的猪打起歪主意。经物价部门鉴定,李某标盗窃的27头生猪共重1510公斤,价值55870元。目前李某标经检察院批准被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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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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