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失窃 养殖户蒙受巨额损失
“10月10日5时许,我一觉醒来,发现一只小猪在猪圈外溜达,怀疑猪被偷。”养殖户梁某汉回忆起生猪失窃的情形,仍历历在目,“当天给猪打疫苗,发现多出51支疫苗。经过清点,证实不见了51头猪。”次日,梁某汉到兴业县公安局葵阳派出所报案。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因案情重大,葵阳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兴业县公安局领导报告,同时提醒梁某汉在猪舍装上监控摄像头。就在警方开展案件调查的时候,10月18日中午,梁某汉喂猪时,发现猪又少了8头。经查看猪舍监控视频发现,10月18日凌晨有人进过猪圈,但因夜色昏暗,只看到模糊的背影,看不到偷猪过程。于是,他向派出所再次报了案。
11月2日,养猪户梁某汉从警方处领回失窃的生猪。
据了解,葵阳镇铁南村人多地少,当地群众多外出务工谋生,近年来,在当地政府的引导下,村民们通过“公司+农户”模式发展种养业,生活越过越红火。梁某汉便是其中的一个。2017年以来,为了摆脱贫困,他与老婆孩子离开家,在葵阳镇人烟稀少的铁联水库旁搭起了简易猪圈,过起了猪倌的生活。梁某汉丢失的这批猪是他今年8月份刚从兴业县某养殖公司领回来的,领回来时小猪大约7公斤左右。“这些猪是和养殖公司签了保价回收合同的,按合同约定, 若丢失按10000元/头计算,丢失59头,那得还上59万元的赔偿金,损失惨重。”庆幸的是,兴业县公安局侦破了此案,梁某汉开心不已。
昼夜奋战,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
接到报案后,兴业县公安局对此案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进一步部署打击盗抢骗犯罪专项行动百日会战工作,同时抽调刑侦大队和青年突击队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攻坚。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连续奋战五、六天的时间,都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信息。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发现猪场的技防措施比较薄弱,为此提议养殖户安装监控设备,防止再次失窃。”办案民警陈立勇说。10月11日,接到第一次报案后,专案组民警对现场进行了全面勘查,走访周边群众,查看案发周边天网监控,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
10月18日,梁某汉猪场再次失窃。循着养猪场新安装的监控设备上记录的被盗时间点,办案民警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并通过“以车找人”的方式,追踪嫌疑车辆。经综合比对研判,终于发现了嫌疑人踪迹——10月18日凌晨,在兴业县大平山镇的一个路口处,有一辆载着生猪的三轮车经过,车上载的猪与梁某汉第二次报案描述的丢失的8只小猪大小、数量相符。随后,办案民警对该路口周边村镇出入的三轮车进行了细致的排查,锁定了嫌疑人为专门帮人拉货的何某辉(男,兴业县大平山镇双凤村人)。
10月27日,办案民警在兴业县大平山镇埠头村附近,将涉嫌盗窃生猪的何某辉抓获。通过审讯,民警顺藤摸瓜,涉嫌盗窃生猪的谭某福(男,大平山镇双凤村人)和购买被盗生猪的唐某富(男,福绵区樟木镇调马村人)于27日相继落网。次日,另一名购买被盗生猪的吕某春(男,福绵区樟木镇新龙村人)也被抓获。
乘胜追击,56头生猪终回“家”
经查,犯罪嫌疑人谭某福曾经多次到铁联水库钓鱼,他发现附近这个猪场位置偏僻,不是全封闭,翻过山岭可进入。刚好手头紧的谭某福打起了梁某汉猪场的主意。据其供述,8月的一天夜里,他将摩托车开到梁某汉猪场附近,待猪场的人入睡后潜入猪圈,分次将8头小猪抱出,用摩托车拉回自己住处存放。第二天,他到村里的饲料店打听找买主。很快,他了解到福绵区樟木镇的唐某富办有养猪场,对猪苗有较大需求。于是,他根据猪的大小,以800元~1200元/头不等,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猪卖给了福绵区樟木镇某村的唐某富,并当天拿到了卖生猪款7650元。
被盗的生猪。
在9月、10月,谭某福又先后实施了5次偷猪行为,其中4次他以200元/次的价格,让同村的何某辉将三轮车开到梁某汉猪圈约1公里处,待谭某福偷到猪后一起将猪送到买主家中。谭某福自8月以来,先后实施了6次盗窃,并把从梁某汉猪圈偷走的生猪,分别卖给了福绵区樟木镇某村的养殖户唐某富、吕某春。
“案件侦破后,为群众追回损失是工作之重。”陈立勇说。10月27、28日,根据谭某福的供述,专案组民警分别在福绵区樟木镇某村唐某富、吕某春的养猪场里找到了梁某汉被偷的56头生猪。其中从唐某富猪场起获41头生猪(另有3头猪在养殖过程中死亡),从吕某春猪场起获15头生猪。
至此,6起系列盗窃生猪案告破。目前,谭某福、何某辉因涉嫌盗窃罪,唐某富、吕某春因涉嫌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均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玉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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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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