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起冲突,动手致轻伤,索要赔偿50万未果,跑到对方家里胡闹

©原创   2018-09-19 14:31   南漳台 张迎鹏 许巧 通讯员 洪淼 编辑 乐凯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在襄阳市南漳县马家洲村,村民张某和木某因宅基地问题发生矛盾,张某就到木某家中又砸又扔,不仅破坏了邻里关系,还受到法律制裁。

今年5月18号,张某和木某因宅基地问题发生冲突,张某受伤,后经法医鉴定不构成轻伤,双方就医疗费的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达成一致。9月1号下午,张某的孩子带着张某来到木某家中,索要赔偿款50万元,民警和村干部先后多次到现场劝解,协调未果。

受害人木某的妻子:当时他(张某儿子)直接来我们家里面,然后骂我老公然后威胁我老公,随后他就把他妈妈带到我们家里面住,住了两天,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作息。

由于一直没有谈妥医药费的赔偿问题,9月3号中午,张某的儿子再次来到木某家中。受害人木某的妻子:第三天的早上他(张某儿子)过来跟他妈说,可以随便砸我们家里面的东西,烧我们家里的东西,随后他妈就把我们屋里的电视,还有厨房用具全部都砸了。

见到如此情景,木某家人无法控制,便报了警。襄阳市南漳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民警 李祖峰:我们走到报警人家门口时,发现其大院内扔了一堆厨房的餐具锅碗瓢盆,我们到厨房去调查取证,发现一个中年妇女躺在地上,我们就询问她,她自称自己高血压发了,冠心病发了,我们以救人为本的情况下,我们将其扶上车到医院救治。

待张某身体没有大碍时,民警对张某进行了询问。襄阳市南漳县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民警 李祖峰:中年妇女承认东西是她所损坏,我们于当日依法将其刑事拘留。

9月4号8点,张某的丈夫和几个孩子举着写有“讨公道”字样的牌子在县公安局门口信访,影响了单位正常秩序,当天县公安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中三人以扰乱单位秩序予以行政拘留,对教唆他人非法侵入住宅的木某予以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责任编辑:谢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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