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国家即将重拳整治水产品兽药残留问题

2019-09-25 09:42   农业农村部  

 



垄上水产纵四海,服务八方暖人心!

9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教育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通知要求,针对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方面,在11月底前,由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水产品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其中,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由农业农村部牵头负责。



9月19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会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召集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局主管处室负责同志,以及有关水产品质检机构负责同志等50余人,在宁夏银川市集中研究和调度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部署下一阶段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养殖处陈家勇处长主持集中研究,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通报《2019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实施情况,检出兽药残留不合格水产品的有关省(区、市)代表汇报不合格水产品无害化处理和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各地代表对做好下一步整治行动进行了讨论交流,渔业渔政管理局李书民一级巡视员总结发言。

从集中调度各地工作情况看,各省级主管部门都能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2019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积极开展产地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处理不合格水产品,调查处理违法案件,行动进展顺利,工作成效明显。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提高对做好此次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四部委通知要求,明确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重点,针对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使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下一阶段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

各地要组织实施好《2019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药行为,规范不合格产品无害化处理,依法查处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同时,要继续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通过宣传《兽药管理条例》《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等法规和材料,加强对养殖从业者的技术培训和用药指导。通过各地深入开展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使用的监管,不断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来源:农业农村部

责任编辑:李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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